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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》精神,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,全面展示我县全民健身发展成果,展现民族特色的健身方式,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,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,努力提高我市人民群众身体素质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、构建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局面。
2018年8月27日,在县文化体育局和巨野图书馆的积极主导下,成功的举办了《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》为主题的志愿宣讲活动。独山镇、田庄镇、大义镇、太平镇等领导出席活动。山东大学副教授田雨做重要讲话。
田雨教授主要讲解了条例内容:包括6章40条,重点讲解了法则 第二条、十二条、三十七条、四十一条、四十二条。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,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,提高公民身体素质。
条例规定,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。条例指出,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,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、任务、措施、保障等内容,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。
通过《全民健身条例》志愿宣讲,积极倡导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开展,即丰富了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,又有利于居民身体健康素质的提高,有效推动社区居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,真正体现社区居民崇尚健身、积极参与、团结向上、追求健康文明生活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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